日本戰犯堀口正雄
人民網8月11日電 國家檔案局網燒烤站今天發佈第40名日本戰犯堀口正雄的侵華罪行筆供。
這份1954年8月的筆供顯示,堀口記憶體正雄1901年出生於日本東京都。1937年起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,曾先後任日本新京憲兵隊敦化憲兵分隊隊長,錦州憲兵隊中佐隊長等職。
重要罪行有:
1937年8月,將1名被俘抗日聯軍愛國分子“押到敦化縣城西側炮台山高地,辦公室出租命令部下憲兵軍曹用日本刀進行砍頭慘酷行為”。
1938年末—1939年8月,將逮捕的愛國者8名進竹北房屋行拷問審訊後,其中“3名以特殊輸送(特委處分)哈爾濱第731部隊”。
1939年6月,手下憲兵隊的刑訊外接式硬碟拷打致1名中國人死亡,“命令利用夜間把屍體送到山中埋上了”。
1939年8月,部下在抓捕中槍擊致1名中國人死亡,命令“利用黑夜把屍體投棄於牡丹江河中”。
1942年8月—1943年8月,共逮捕抗日人員約80名,其中“經憲兵司令官的批准指令送哈爾濱第731部隊約20名”。
(編輯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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