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保古城安全山西出台新規
  新華社電山西省平遙縣政府昨天發佈通告稱,為了確保平遙古城的絕對安全,從即日起,該縣將依據相關法律、法規規定,永久禁止在古城保護範圍內使用電熱扇,禁止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,禁止銷售、放飛孔明燈。
  山西平遙古城是世界文化遺產、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古城內建築物大多為磚木結構,加之街道狹窄,使用電熱扇(俗稱“小太陽”)、燃放煙花爆竹、放飛孔明燈極易引發火災。因此,平遙縣政府將禁止古城居民區、賓館、客棧、商鋪、小門店、小作坊等一切經營性場所使用電熱扇。在城牆包圍區域內禁止儲存、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,禁止銷售、放飛孔明燈。具體禁止區域為:柳根街以北、東護城路以西、西護城路以東、北護城路以南區域,同時包括雙林寺、鎮國寺周邊及古城外各旅游停車場、中都小游園、迎薰門廣場等重點區域。平遙古城是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,距今已有2700多年的歷史,6.4公里長的古城牆,完好地圍護著一個研究中國文化、社會、經濟、宗教發展歷史的“活樣本”。1997年12月,平遙古城被列入世界遺產目錄。
  平遙縣政府將組織公安、消防、安監等部門開展聯合稽查行動。倘若發現在禁放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、放飛孔明燈的單位和個人,市民可向公安機關舉報。今後,對在禁止區域內儲存、銷售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的單位和個人,由公安等部門予以沒收;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的單位和個人,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,並處罰款。因上述行為和使用電熱扇造成損失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  (原標題:平遙禁用電熱扇不准放花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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